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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提出商標異議
提出商標異議的方式:自初步審定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商標局提出書面異議申請即可。且若為代理人或者代表人越權辦理注冊、申請的商標與他人注冊在先的商標相同或相似等情形,申請人可以為在先權利人、利害關系人。
二、商標異議的裁定結果是什么
商標局在作出異議裁定后要將異議裁定書寄給異議人與被異議人。異議裁定有兩種結果。
1、異議理由不能成立,后經初步審定的商標予以注冊;
2、異議理由充分,異議成立,原初步審定的商標不予注冊。
商標局做出準予注冊決定的,發給商標注冊證,并予公告。異議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
商標局做出不予注冊決定,被異議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做出復審決定,并書面通知異議人和被異議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被異議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通知異議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三、誰都可以提出商標異議嗎
提出商標異議的可以是任何人,即:既可以是商標注冊人,也可以是非商標注冊人,既可以是企業、事業單位,也可以是個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
商標異議程序的設置,旨在加強社會公眾對商標審查工作的監督,減少審查工作的失誤,強化商標意識,給予注冊在先的商標權人及其他利害關系人一次保護自身權益的機會,杜絕權利沖突后患的發生。異議人可以是注冊商標權人,商標注冊申請在先的申請人等利害關系人,也可以是任何其他公民或法人。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關于如何提出商標異議的相關內容。申請過商標的人都知道這是十分不容易的,因為有很多人可能會模仿別人的商標的,商標侵權的事情非常嚴重,所以發現這樣的情況一定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避免自己的利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