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備2022018928號-30 投訴舉報:315 541 185@qq.com
一、商標使用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商標使用需要注意的事項如下:
1.注冊商標應嚴格按照《商標注冊證》上核準注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使用;
2.商標注冊人不得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不得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
3.商標注冊人有使用注冊商標的義務。如果注冊商標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該商標將可能被依法撤銷;
4.商標注冊人超出《商標注冊證》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范圍使用其注冊商標,并標明注冊標志的,屬于冒充注冊商標的違法行為。
二、注冊商標可以撤回嗎
可以,但有條件。
找法網提醒您,根據《商標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商標注冊人在使用注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改變注冊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注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
三、商標侵權被人起訴如何處理
首先確定原告主體是否適格。商標侵權訴訟的原告應當是注冊商標的所有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
其次看訴訟時效是否過期。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訴訟時效為3年,從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如果發現超過訴訟時效,可以此為由提出抗辯。
最后確認是否在先使用。《商標法》規定商標注冊人申請商標注冊前,他人已經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先于商標注冊人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的;
注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該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圍內繼續使用該商標,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適當區別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