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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侵犯商標權幾種典型情形
(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這點其實很好理解,就是用很相似的商標混淆概念,這樣對商品的品牌會產生影響,自然也就損害了商標注冊人的權益。
(二)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商標注冊成功后具有壟斷性,擅自銷售帶有別人商標的商品性質肯定是很嚴重的。只有得到了商標注冊人的授權后才能銷售這種商標的商品。
(三)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的。注冊商標都是受法律保護的,商標注冊人才有該商標的專用權。如果沒有得到商標注冊人的許可擅自使用該商標自然是違法的。
(四)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這點其實和上一點很像,只有商標注冊人才有權這樣做。其它人這樣做就損害到商標注冊人的合法權益了。
(五)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二、商標侵權怎么判刑
假冒注冊商標罪,一般會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 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服務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第二百一十四條 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第二百一十五條 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三、商標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
具備下述四個構成要件的,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侵權行為:
(一)必須有違法行為存在,即指行為人實施了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的行為;
(二)必須有損害事實發生,即指行為人實施的銷售假冒商標商品的行為造成了商標權人的損害后果。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商品會給權利人造成嚴重的財產損失,同時也會給享有注冊商標權的單位等帶來商譽損害。無論是財產損失還是商譽損害都屬損害事實。
(三)違法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過錯,即指行為人對所銷售的商品屬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事實系已經知道或者應當知道。
(四)違法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必須有因果關系,即指不法行為人的銷售行為與造成商標權人的損害結果存在前因后果的關系。
侵犯商標權幾種典型情形
綜上所述,根據法律的相關的規定,我國是沒有侵犯商標權罪的,如果侵犯商標構成假冒商標罪的,一般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此內容僅供參考。以上就是小編為您帶來的關于,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其他疑問可以咨詢網站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