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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立遺囑要夫妻兩個人嘛
立遺囑不需要夫妻雙方,只需要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即可,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二、
怎樣寫遺囑才有法律效力
訂立遺囑的有效條件有:
1.遺囑人親筆書寫遺囑內容并簽名;
2.必須注明年、月、日;
3.立遺囑人須有立遺囑能力,遺囑內容系其真實意思表示;
4.不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德;
5.遺囑中所處分的財產須為遺囑人的個人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三、
立遺囑要注意哪些事項
1.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有兩個以上見證人的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2.無行為能力的人、限制行為能力人、繼承人、受遺贈人、與繼承人、受遺囑人有利害關系的人,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3.遺囑中剝奪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的內容無效。
4.立有數份遺囑,而內容有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有效。
5.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6.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7.受脅近、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
8.偽造的遺囑無效。
9.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