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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抵押權的生效條件
因物的歸屬和利用而產生的民事關系,適用物權法的規定。物權法中所稱物,包括我們所說的房屋這類不動產。因此可知,房屋抵押權屬于物權的一種。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在我國實行的是“登記生效主義”原則,抵押權的成立除當事人之間存在抵押合同外,未經不動產登記部門登記,不發生法律效力。
因此,大家在簽訂了房屋抵押合同后,一定要持抵押合同去房屋所在地的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否則房屋抵押權是不會生效的。
二、民法典的準合同是什么意思
準合同是帶有先決條件的合同。該先決條件是指決定合同要件成立的條件。如:許可證落實問題、外匯籌集、待律師審查或者待最終正式文本的打印、正式簽字(相對草簽而言)等。準合同與合同從形式上無根本區別,內容格式均一樣,只是有時定為草本或正式本之別。但從法律上說,有根本的區別。準合同可以在先決條件喪失時自動失敗,而無需承擔任何損失責任;而合同則必須執行,否則叫違約。
高樓住宅玻璃炸裂應該找誰處理
回復:可以建議您先找一下物業,由物業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