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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債權轉讓與債務轉讓有什么區別
債權轉讓與債務轉讓有下列區別:債權轉讓合同的當事人是債權人與受讓人,債務人不是當事人;債務轉讓合同的當事人是債務人與新債務人,債權人不是當事;以及債權轉讓要通知債務人,而債務轉讓要取得債權人的同意。
二、債務轉讓的內容
債務轉讓,是指合同債務人通過協商,將合同債務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人承擔的行為。債務轉讓分為全部轉讓和部分轉讓。債務轉讓,使得債務人的資信狀況和償債能力發生了變化,其會對債權人權益的實現帶來影響,因此(民法典》第84 條規定,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債務轉讓,使得債務人的資信狀況和償債能力發生了變化,其會對債權人權益的實現帶來影響,因此(民法典》第84 條規定,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債務轉讓必須是有效的債務。債務有效存在是債務承擔的前提。債務自始無效或者承擔時已經消滅的,即使當事人就此訂有債務轉移合同,也不發生效力。
高樓住宅玻璃炸裂應該找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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