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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知識產權保護的核心內容有哪些
知識產權保護的核心內容有:
1.著作權的保護范圍包括作品的人身權及財產權;
2.商標法保護范圍包括已經依法祖冊的商標的專用、處分、所有等權利;
3.專利法保護范圍包括權利請求書說載明的權利范圍。
二、
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有哪些
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有:
1.未經授權,在生產、經營、廣告、宣傳、表演和其他活動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特殊標志、專利、作品和其他創作成果;
2.偽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標識、特殊標志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商標標識、特殊標志;
3.變相利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特殊標志、專利、作品和其他創作成果;
4.未經授權,在企業、社會團體、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注冊和網站、域名、地名、建筑物、構筑物、場所等名稱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特殊標志、專利、作品和其他創作成果;
5.為侵權行為提供場所、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
6.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侵權行為;
7.未經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制作的錄音錄像的等;
8.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
知識產權保護期限是多久
作者為公民,其保護期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合作作品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加死亡后50年,從最后死亡的作者的死亡時間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