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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衛生局醫療糾紛處理程序怎樣的
衛生局醫療糾紛處理程序如下:
1.首先到醫院進行檢查,確認是不是存在醫療事故,找到原因并進行治療,留下必要的證據。
2.確認醫院存在醫療事故的話,可以向醫院里面專門的科室進行投訴。
3.可以向當地衛生部門申請醫療事故鑒定。
4.當事人及其家屬也還可以到法院提起訴訟。
二、醫療糾紛與醫療事故的區別是什么
醫療糾紛與醫療事故的區別為:醫療糾紛,涵蓋了醫療事故、醫療差錯、醫療意外、并發癥和產品質量、疾病自然轉歸等,而醫療事故是主要構成部分。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
小編提醒您,《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
三、醫療糾紛訴訟時效是多久
醫療糾紛的訴訟時效為三年,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但是超過訴訟時效的,對方當事人享有時效抗辯權,當事人不能向法院尋求保護,只能通過其他合法的方式來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