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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用卡分期不還的后果——產生信用卡滯納金
所謂信用卡滯納金,是指當持卡人未在到期還款日(含)前還款或還款金額不足最低還款額時,按規定應向發卡銀行支付的費用。一般是按超過規定期限的天數,每天征收應繳款額一定的百分比。根據行政法理論,滯納金是行政強制執行中執行罰的一種類型。
2、信用卡分期不還的后果——產生逾期利息
(資料圖)
用戶使用信用卡透支以后,一般有20多天到50多天不等的免息還款期,只要持卡人沒有在規定的期限內還清所有的透支費用,那么該持卡人上月的所有費用都不再享受銀行的免息待遇。
目前,銀行在對信用卡逾期還款的計費方面普遍采用的都是循環利息的計算。循環利息的計算是以賬單上每筆金額(包括不享受免息還款期的消費本金、預借現金本金、已出利息)為計息本金,以該筆賬款的記賬日為計息起始日,到該筆賬款還清日為止。而且循環日息高達萬分之五,即年利率達到18%!
3、信用卡分期不還的后果——產生訴訟費用
如果用戶在透支2個月后不還款,銀行就會打電話提醒用戶還款。如果還不還款,銀行就會請律師向用戶發出律師函。
2、信用卡分期不還的后果——不良信用記錄
信用卡用戶逾期還款將被記入不良信用記錄,并且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已經實現全國聯網,只要居民個人在銀行辦理過借貸業務、申領過信用卡,或為別人提供過擔保等行為,那么就能在國內任何一家商業銀行查到信用報告。不良記錄將影響持卡人的就學、擇業和貸款等。
5、信用卡分期不還的后果——惡意透支的刑事責任
惡意透支信用卡,經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將構成信用卡詐騙罪。信用卡詐騙(又叫信用卡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違反信用卡管理法規,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騙取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惡意拖欠信用卡存在哪些情節涉嫌惡意透支?
(一)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而大量透支,無法歸還的;
(二)使用虛假資信證明申領信用卡后透支,無法歸還的;
(三)透支后通過逃匿、改變聯系方式等手段,逃避銀行催收的;
(四)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還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資金進行犯罪活動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資金,拒不歸還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