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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處罰標準是什么
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處罰標準是一般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是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背對公司的忠實義務,利用職務便利,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根據《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條之一第一款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背對公司的忠實義務,利用職務便利,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二、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能否判緩刑
犯了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犯罪分子,如果符合緩刑適用條件的,可以判緩刑。
《刑法》第七十二條,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三、滿足什么要件構成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構成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要滿徐的條件有:
1.主體是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背對公司的忠實義務;
2.客體是上市公司及其股東的合法權益和證券市場的管理秩序;
3.主觀上是故意;
4.客觀上表現為行為主體通過操縱上市公司從事不正當、不公平的關聯交易等非法手段,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