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備2022018928號-30 投訴舉報:315 541 185@qq.com
(資料圖)
績效工資是把員工的工作績效同工資掛鉤起來的一種工資形式。就是通常我們說的獎金,它用來獎勵那些業務能力強、表現優秀的員工。一般來說,績效越高,績效工資就越高,然后,員工最終的總工資也就越多了。顯然,績效工資的作用是把那些優秀員工和一般員工的區別開來,多勞多得。因此,績效工資可以起到激勵員工的作用。績效工資主要是根據員工的第三種勞動即凝固勞動來支付工資,是典型的以成果論英雄,以實際的、最終的勞動成果確定員工薪酬的工資制度。主要有計件工資制、傭金制等形式。績效工資從本義上說,應是根據工作成績和勞動效率。但在實踐中,由于績效的定量不易操作,所以除了計件工資和傭金制外,更多是指依據雇員績效而增發的獎勵性工資。績效工資的考核方式有很多。像360度績效考核、平衡計分卡(BSC)、目標管理法(MBO)、關鍵績效指標(KPI)這些常用的考核方法。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97.對必須到人民法院接受詢問的被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場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進行拘傳。《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 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