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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析產指離婚時,對財產進行分割,分割僅限于婚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始于婚前個人財產不能用于分割。離婚析產是夫妻雙方因離婚后彼此就個人對房屋所占的份額進行轉移的一種登記手續。離婚析產的基本步驟:1、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 (注: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則無需辦理公證);2、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移;3、到房管局辦理免征契稅申請;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并繳交登記費;5、取證。離婚析產所需資料:1、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或離婚證;2、房地產證(如有共有證的,包括共有證);3、申請人的身份證明;4、房地產登記申請書;5、委托書。要注意的是,房產若有未還清的貸款或處于抵押狀態,是無法做離婚析產的。離婚雙方必須還清貸款或解抵押才能進行析產分割。法律依據:《房屋登記辦法》第三十六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權利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后申請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一)房屋所有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變更的;(二)房屋坐落的街道、門牌號或者房屋名稱變更的;(三)房屋面積增加或者減少的;(四)同一所有權人分割、合并房屋的;(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