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備2022018928號-30 投訴舉報:315 541 185@qq.com
醫療期的時間一般是3個月到24個月,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確定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在醫療期間,用人單位不可以隨意解除勞動合同的,醫療期間繼續享受職工待遇。
(資料圖片)
一、醫療期時間怎么規定
醫療期在《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中有具體規定。
根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為9個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工傷醫療期間,企業不得解除或終止其勞動合同以及作開除、解雇、辭退處理。
工傷醫療期滿后仍需治療,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工傷職工在工傷醫療期內停發工資,改為按月發給工傷津貼。工傷津貼標準相當于工傷職工本人受傷前十二個月內的月平均工資收入。工傷醫療期滿或者評定傷殘等級后,應當停發工傷津貼,改為享受傷殘待遇。
(一)醫療期是法律概念,病假更多是生理上的概念。
法律上,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醫療期的長短有法定標準。
病假,是指勞動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企業應該根據勞動者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一定的醫療假期。病假的長短需根據勞動者的病情而定。
(二)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關系,病假期內可以解除勞動關系。
法律規定醫療期內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關系。醫療期結束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應當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的鑒定。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終止勞動關系,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享受退休、退職待遇;被鑒定為五至十級的,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而病假期間的勞動關系保護,法律則無另外的規定,一般來說,當勞動者請病假且病假短于醫療期,除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之情形,用人單位在這一期間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當勞動者請病假但病假已超過醫療期,用人單位方可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三)醫療期是法律對勞動者的一種特殊保護,病假則更多屬于用人單位用工管理的范疇。
實踐中,用人單位都會要求請病假的員工提供證明,并由企業行政審核批準。員工基于生病向企業請假的,應當遵守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否則可能因違法公司的制度被解雇。
但是醫療期內則不同,醫療期內,除非是員工嚴重違法紀律,否則用人單位不能基于任何理由解雇勞動者。
根據原勞動部《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停工醫療累計不超過180天的,由企業發給本人工資70%的病假工資,累計超過180天的,發給本人工資60%的疾病救濟費。關于具體數額,根據我國《勞動保險條例》規定,醫療期在六個月以內者,按其本企業工齡的長短,病傷假期工資數額為本人工資60%至100%;連續醫療期在六個月以上者,數額為本人工資40%至60%。
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