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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國有企業領導人員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依法經營、開拓創新、廉潔從業、誠實守信,切實維護國家利益、企業利益和職工合法權益,努力實現國有企業又好又快發展。
《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第一條
為規范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行為,加強國有企業反腐倡廉建設,維護國家和出資人利益,促進國有企業科學發展,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制定本規定。
《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第三條
國有企業領導人員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依法經營、開拓創新、廉潔從業、誠實守信,切實維護國家利益、企業利益和職工合法權益,努力實現國有企業又好又快發展。
1.國有獨資公司的出資主體是單一的,也就是說,股東只有 1 人。一般是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是國家授權的部門。
2.國有獨資公司不設股東會和監事會,國家授權投資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授權公司董事會行使股東會的部分職權,依法對公司資產實施監督管理。由于這種公司的股東是單一的,所以公司只設董事會、經理等。董事會成員由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國家授權的部門委派和更換。董事成員還應有公司職工選舉的職工代表。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國家授權投資機構或者國家授權部門從董事會成員中指定。
3.國有獨資公司的資產權利行使有一定的特殊性。如國有獨資公司的資產轉讓,依法由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辦理審批和財產權轉移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