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工作日加班至11點
勞動者根據單位的安排在工作日加班至11點的,單位應按照不低于其小時工資基數的150%發放加班費。工資基數應以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勞動者本人工資標準確定;勞動合同沒有約定的,則按集體合同約定的加班工資基數確定。
工作日加班至11點的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后,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