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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清晨,杭州少年宮南門口的一棵500歲古樟樹被一輛廂式貨車撞斷了一根側枝。(杭州少年宮門口,500年樹齡樟樹次枝被車撞斷,古樹保護引發關注)
(相關資料圖)
這起事故發生后,屬地多部門介入,對事故原因、古樟樹的狀態等展開了調查。據杭州市西湖區住建局消息,這棵樹齡達到500年的古樟樹被撞后,一根側枝已完全斷裂。
4月24日上午,杭州市古樹保護領域的專家對這棵古樟樹的受損情況進行了評估。專家們一致認為,受損的古樹側枝對整棵古樹的長勢是影響不大的,同時古樹的外部形態也基本保留。目前,對于這棵古樟樹的養護及創面修復已展開,后續的保護方案也在精確論證中。(西湖邊500年樟樹被撞斷樹枝 后續怎么保護?最新消息來了)
此前的報道中提到,相關執法部門對事故現場的撞擊情況進行了證據鎖定,并將對事故展開調查,后續可能會涉及處罰和賠償。
對此,網友們就貨車撞斷古樟樹要不要賠償和處罰展開了諸多討論。
有網友認為,貨車撞樹非主觀意愿,是不小心而為之,在未造成人員傷亡的情況,是否可以人性化處理,罰款和賠償可否減少。
但也有網友表示,500歲的古樟樹是依法認定的古樹,造成古樹受損、死亡,都應該依照相關法律實施處罰。
那么,涉事貨車到底會不會面臨罰款,以及后續的賠償問題又該如何解決?對此,潮新聞記者采訪了屬地的行政執法部門以及車險行業的專家。
潮新聞記者了解到,根據《杭州市城市綠化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及第三十九條相關內容:百年以上樹齡的樹木,稀有、珍貴樹種,以及具有歷史價值和重要紀念意義的樹木,均為古樹名木。禁止砍伐或擅自修剪、遷移及以其他方式損害古樹名木。單位或個人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砍伐或者擅自修剪、遷移、以其他方式損害古樹名木或致古樹名木死亡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處以樹木價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負賠償責任。
也就是說,若廂式貨車司機被認定為以其他方式損害古樹名木,或將面臨罰款。對此,古樟樹所在的北山行政執法中隊相關工作人員表示,該事件處于調查階段,不便過多透露。
針對古樟樹被撞后的賠償問題,潮新聞記者咨詢了多位車險行業人士,得到的回復是:視責任劃分、賠付總金額及貨車投保情況綜合判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相關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也就是說,若廂式貨車方被認定為該事故的責任方,且其購買了機動車第三者責任險,那么根據投保金額,將由保險公司在限額范圍內進行賠償。一般情況下是先使用交強險進行賠付,若三者財產損失在2000元內,可使用交強險完成賠付。若三者財產損失超過2000元,交強險范疇內賠付完后,超出部分需要動用第三者責任險進行賠付。“如果總的賠付金額超過了第三者責任險的賠付額,剩余部分由當事人自行承擔。”一位車險行業人士說。
此外,針對廂式貨車可能將承擔的處罰,車險行業人士表示:保險公司只承擔在保險責任及保額內事故引起的直接損失,對于間接損失及處罰類的不在保險范圍內,不承擔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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