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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涉嫌販賣毒品,不想跟著一起坐牢就快交罰款!"南寧一名女子黃女士通過手機約網友在酒店見面,結果4名自稱是緝毒大隊的人沖進房間,將網友按倒在床上,并威脅黃女士交罰款。急于脫身的黃女士趕緊向對方交了19700元"罰款"。4月18日,記者從南寧市公安局興寧分局了解到,目前,6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4名"民警"沖進房間要求交罰款
近日,黃女士通過手機微信中的"附近的人"結識了一名網友,兩人約好在朝陽路某酒店見面。聊了一會后,網友上了一趟洗手間。沒多久,門外有人敲門,網友上前開門。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我們是青秀區緝毒大隊民警,你涉嫌販賣毒品!"4名男子一進門就將網友按倒在床上,隨后亮出"警官證"。4名"民警"要求黃女士交幾萬元罰款,如不交就將其和網友一起帶到拘留所拘留。
擔驚受怕的黃女士腦子一片空白,仍提出罰款太高。在談好價格后,她從包里掏出1700元現金,并通過微信轉賬18000元給對方。在黃女士交納"罰款""私了"后,對方當著她的面用手銬將網友的雙手銬住,隨后將網友帶走。
為什么民警只帶走網友?交了罰款怎么沒有任何憑證?……回家的路上,黃女士越想越覺得不對勁,趕緊撥打110,并到派出所向值班民警報案。
警方抓獲7名嫌疑人
接報后,興寧公安分局刑偵二大隊行動組立即開展偵查,通過研判分析、調查取證,以及走訪附近的酒店,發現近期還有受害人遭遇假民警利用類似手段敲詐勒索。因嫌疑人進行敲詐勒索時均出示偽造的警官證,攜帶的手銬也增加了可信度,其他受害人交了"罰款"后,并沒有意識到自己被騙,均沒有報警。
警方查獲的偽造警察證
經研判,冒充民警進行敲詐勒索的共有7人,屬于團伙犯罪。在確定犯罪嫌疑人身份并鎖定嫌疑人位置后,刑偵二大隊行動隊立即實施抓捕,分別于3月26日、4月6日、4月7日在青秀區星湖路、興寧區杭州路、西鄉塘區衡陽路,將涉嫌冒充警察實施敲詐勒索的胡某等7名嫌疑人抓獲,查獲偽造警官證2張,串并案件3起,涉案金額3萬余元。
經審訊,大部分嫌疑人有犯罪前科。他們表示幾個人在酒吧結識,均不務正業,在互相勾結后做好分工,其中一人冒充網友。"網友"進洗手間的目的是給其他同伙發送"可以開始行動"的相關信息。他們對冒充警務人員實施敲詐勒索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6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多名嫌疑人落網
民警提醒
不要輕易與陌生網友見面,如需見面請先確認對方身份,或者到一些人多的場合見面,務必提高警惕,以免遇人不淑。萬一遭遇不幸,不要一味地妥協,務必保持冷靜,以向親戚朋友聯系借錢、銀行卡上沒有錢等借口,伺機尋求他人幫助及時向警方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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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警察在辦案過程中,對于治安違法行為,派出所等部門的辦案民警必須將涉案人員帶到公安機關辦案場所,在制作詢問筆錄等相關調查取證材料、查實案件情況后,依法書面告知當事人被處罰的理由、依據、處罰方式,最后出具相應行政處罰決定文書供當事人核對無誤并簽字確認后生效。人民警察不會在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員時,在未經調查取證、制作筆錄的情況下,要求嫌疑人當場交納罰款,如公民遇到這些疑似不規范執法的情況,要提高警惕,及時向110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