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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把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永遠放到第一位的,這也就是為什么我國能夠快速地迅速發展,這是民心所向。國家對于公共安全事件也是特別重視。那么對于什么叫公共安全事件?下面就讓小編為大家帶來的什么叫公共安全事件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資料圖片)
所謂公共安全事件,是指社會和公民個人從事和進行正常的生活、工作、學習、娛樂和交往所需要的穩定的外部環境和秩序。所謂公共安全管理,則是指國家行政機關為了維護社會的公共安全各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以及社會各項活動的正常進行而做出的各種行政活動的總和。
公共安全包含信息安全,食品安全,公共衛生安全,公眾出行規律安全、避難者行為安全,人員疏散的場地安全、建筑安全、城市生命線安全,惡意和非惡意的人身安全和人員疏散等。公共安全事件包括: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
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過失以失火、決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
1、犯罪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社會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
2、犯罪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
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客觀方面必須同時具備下三個特征:
(1)行為人實施了以其他危險方法,即除失火,決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并與之相當的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如果采用的犯罪方法與失火、爆炸等方法的嚴重危險性顯然不相稱,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不符合本罪的客觀特征。
(2)已經造成了危害公共安全的嚴重后果,致不特定的多數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嚴重損失。如果未造成危害結果或者危害結果不嚴重,均不構成本罪。
(3)嚴重后果必須是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所造成。
3、犯罪主體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構成。
4、犯罪主觀方面
在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包括過于自信的過失和疏忽大意的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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