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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則的司法解釋主要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的通知,民法通則現已廢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條
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六十條
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