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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轉租是房屋出租后,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將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再出租的行為。包括以聯營、承包經營和合作經營等名義,將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給他人使用,不參與經營而獲得租金性收益的行為。需要注意以下問題:
1、私房轉租的前提是必須經原出租人同意。
2、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或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內擅自搭建的,不得轉租。
3、承租人要改變合用部位的使用狀況需征得原出租人和相鄰使用人的同意。
4、房屋轉租合同約定租期的最后時限不能超過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的最后租日。
5、建議訂立書面合同,且在合同中要明確房主、轉租人、和承租人的法律關系。這不僅僅關系到安全問題,同時也關系財產問題。
6、建議次承租人最好經過相關合法的中介機構進行。中介機構會對所出租的房屋進行審查,確保房屋的安全性。
7、建議次承租人避免與轉租人單獨簽訂租房合同。這是因為如果房屋轉租沒有經過房東的同意,房東可以隨時解除房屋租賃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