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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住證積分細則是:在本市工作及繳納職工社會保險年限每滿1年積3分;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指標最高分值140分;教育背景指標最高分值110分;年齡指標最高分值30分。
法律依據:
《《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第五條
《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由基礎指標、加分指標、減分指標和一票否決指標組成。
《《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第十條
基礎指標和加分指標中,同一單項指標的積分不重復計算,取該單項指標的最高分。減分指標中單項指標的扣減積分,按照扣減項目進行累計扣減。
《《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持證人的總積分等于基礎指標與加分指標積分之和減去減分指標的累計扣減積分,總積分的最低分值為0分。基礎指標中的“教育背景”“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兩項指標,選擇其中一項進行積分。加分指標中的“投資納稅”“投資帶動本地就業”兩項指標,選擇其中一項進行積分。
《《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第十二條
《居住證》總積分標準分值為1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