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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所在地是指我國居民戶口簿登記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時其父母戶口登記地方,通常是家庭戶口簿上的戶口所在地。現戶籍所在地是指戶口本上所標注的派出所所在地,如是有遷移的,則以遷移后為準。公民的住所即公民的戶籍所在地,身份證上的地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管理條例》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