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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戶口遷出證過期怎么辦理?
戶口遷出證過期的需要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進行補辦。如果是將證件遺失或者損毀的,都是到原簽發的派出所進行補辦。根據《公安部關于啟用新的戶口遷移證、戶口準遷證的通知》中的規定,戶口遷移證的使用期限是從簽發之日起算起,有效期限最長不超過30天,即一個月,居民需在有效期內持相關證明材料前往遷入地公安局或派出所進行遷移戶口登記。
二、戶口遷移證過期解決辦法
1、申請人的戶口遷移證一般是遷到工作所在地或者簽回原籍,如果因為沒有及時落戶而導致過期,那么申請人需要咨詢當地派出所戶籍部門,一般情況下,過期時間不長的話派出所也會給辦理落戶手續的,如果過期時間比較長,可能就需要返回戶口遷移開出派出所重新改簽。
2、如果申請人的戶口遷移證原先是遷到工作所在地,然后由于某些原因未能落戶,現在需要簽回原籍,那么需要先到當地派出所開具一份未落戶證明。
3、拿著過期的戶口遷移證及未落戶證明、身份證返回到戶口遷移證派發的派出所,請求他們改簽到原籍。一般這個過程比較簡單,本人親自帶著上述材料直接辦理即可。
4、拿著重新改簽的戶口遷移證,在有效期內及時回原籍地辦理落戶手續,材料是身份證、畢業證原件、落戶的戶口本,總共四份材料,到當地行政服務中心戶籍辦理處辦理即可。
5、最后,拿著申請人的身份證進行有效期驗證,如果快到有效期了,可以及時辦理身份證更新手續。這樣,申請人的戶口就穩穩落地了
戶口的遷出與遷入都是屬于戶口的轉移。戶口的轉移涉及到原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向申請人提供準許遷出的證明,這個證明屬于臨時開具的,一般使用時效是30天,如果在規定時間之內沒有使用的過期之后不再具有法律效力,遷入地的派出所不給予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