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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一、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范本
通知書
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1、____年____月____日,你與本公司簽署了勞動合同,約定合同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屆滿,其中試用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在你入職之初以及任職期間,公司已經向你公示了全部規章制度,你有義務并已承諾嚴格遵照執行。
關于解除事由:
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具體為如下情形之一:
□ 試用期轉正評估不合格;
□ 存在欺騙行為,未向公司如實陳述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如與第三方存在勞動/勞務關系;或對第三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或有違法犯罪記錄等;
□ 存在欺騙行為,未如實向公司陳述個人學歷、工作經歷、工作業績及身體健康狀況
等;
□ 未按公司要求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或相關協議,或未按公司要求提供離職證明;
□ 試用期內連續或者累計請假超過____個工作日(含)的;
□ 試用期內培訓考核不合格的;
□ 出現其他情形,按照公司規章制度可以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公司的決定: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公司解除與你之間的勞動合同/勞動關系。
離職提示:
1、請你按照公司規章制度的要求辦理離職交接手續,交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物品、勞動報酬、社會保險關系、住房公積金、人事檔案等。
2、如果你的人事檔案存放于公司或公司在中介的集體戶,請你在收到本通知書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公司你的人事檔案接收單位以及辦理檔案轉移所需的相關信息。否則,公司將依法將其轉至你戶籍所在地的街道社保經辦機構,你應于勞動關系解除之日起60日內到該處辦理失業登記,逾期未到導致的相關責任由你本人承擔。
3、勞動合同/勞動關系解除后,你無權再以公司員工的身份對外發表任何言論、實施任何行為。否則,公司保留向你追究相關責任的權利。
4、請注意,公司規章制度及/或與你簽署的法律文件中的部分內容并不因本決定而失效,如保守商業秘密、不得損害公司利益及商譽的義務等。因此,你應當按照約定繼續履行相關義務。
XXX公司(單位)
人力資源部(蓋章)
說明:
1、本通知書一式二份,送達一份,存根一份。
2、涂改無效。
送達記錄:
送達人(簽字):____________受送人(簽字):____________送達時間:____________
二、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注意事項
1、關于試用期的定性
用工實踐中,可能有些人認為,所謂試用期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后為了相互了解、相互選擇而約定的相互考察期,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均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其實這是個錯誤認識。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九條之規定,在試用期內,勞動者須遵循解除預先通知期,即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后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須在試用期間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后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解除勞動合同需證明員工不合格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對于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必須提供充分、有效證據證明。如果不能提供,即便勞動者確實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也會被勞動仲裁或法院裁決撤銷。
3、證明需在試用期內開具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規定:“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根據此條規定,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的前提條件,是勞動者處于試用期內。如果不符合這個前提條件,那么用人單位不能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4、試用期解除員工勞動合同的四大要點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作出勞動合同解除處理應具備以下要件:
(1)用人單位對錄用崗位制訂了明確的錄用條件(如勞動者年齡、文化程度、身體狀況、思想品德、技術業務水平、戶籍關系等);
(2)勞動者不符合用人單位規定的錄用條件;
(3)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
(4)用人單位作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間在勞動者試用期內。
所以企業以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員工勞動合同注意事項,一定要在試用期內對勞動者進行考核、評價,并在試用期內作出解除合同決定。如果不能滿足其中任一項的要件,試用期辭退員工都是不允許的,須繼續與勞動者履行勞動合同或給予經濟補償。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提供的2022最新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樣本,不知道對您有沒有幫助呢?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爭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積極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才能更好地享受應有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