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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辭職流程:
1、提前三日提交離職申請。
2、離職申請通過后,做好工作交接。
3、在人事部門結算工資。
4、公司出具離職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