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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勞動保護費?勞動保護費怎么繳納?本文由勞動小編為你詳細介紹勞動保護費的相關內容。
一、定義
二、稅前列支標準
三、稅前扣除
四、相關概念
五、相關法律
【正文】
勞動保護的目的是為勞動者創造安全、衛生、舒適的勞動工作條件,消除和預防勞動生產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傷亡、職業病和急性職業中毒,保障勞動者以健康的勞動力參加社會生產,促進勞動生產率的提高,保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順利進行。
一、定義
勞動保護費是指確因工作需要為雇員配備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護用品等所發生支出。
二、稅前列支標準
勞動保護費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列支的標準:
1、對屬于職工勞動保護費范圍的服裝費支出,在稅前列支的標準為:在職允許著裝工人每年最高扣除額1000元(含)以內按實列支。
2、對屬于職工勞動保護費范圍的冬令、夏令保護用品支出,在稅前列支的標準暫仍為:每人每年不超過20元(含)以內按實列支。
3、對屬于職工勞動保護費范圍的在崗職工夏季防暑降溫費標準為: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6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30元。全年按四個月計發,列入企業成本費用,并準予稅前扣除。
4、對上述第1、2條勞保費支出,均不得發放現金,如發放現金的均不得在稅前扣除
三、稅前扣除
判斷勞動保護費是否能夠稅前扣除的關鍵:
(1)勞動保護費是物品而不是現金;
(2)勞動保護用品是因工作需要而配備的,而不是生活用品;
(3)從數量上看,能滿足工作需要即可,超過工作需要的量而發放的具有勞動保護性質的用品就是福利用品了,應在應付福利費中開支,而不是在管理費用中開支。
四、相關概念
勞動防護用品(又稱“個人防護用品”)是指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為免遭或減輕事故傷害或職業危害的所配備的一種防護性裝備。
勞動防護用品分為一般勞動防護用品和特種勞動防護用品。
五、相關法律
1996年4月23日勞動部頒發了《勞動保護用品管理規定》(勞部發[1996]138號)
2002年6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七十號)
2010年7月19日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