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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疫情期間上班加班合法嗎
疫情期間上班加班一般不合法。
公司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如果安排了加班,公司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1.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進行加班的,計算公式為勞動合同規定的月工資標準÷(月計薪天數21.75×8小時)×150%。
2.安排周末加班的,用人單位可以安排調休代替。找法網提醒,但如果用人單位無法安排調休的,計算公式為勞動合同規定的月工資標準÷(月計薪天數21.75×8小時)×200%;
3.法定節假日加班的,該時段的加班即使后期安排員工調休,用人單位也應支付加班費,其計算公式為勞動合同規定的月工資標準÷(月計薪天數21.75×8小時)×300%。
二、每周加班時間不得超過多少小時?
每周加班時間不得超過多少小時法律并沒有明確的規定,我國法律只明確指出了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但是通常來說,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強制加班可以拒絕嗎?
小編提醒您,強制加班可以拒絕,《勞動法》規定了四種加班不得拒絕的情況: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遭到嚴重威脅,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必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的。
4.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者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