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備2022018928號-30 投訴舉報:315 541 185@qq.com
一、勞動監察舉報需要什么資料
勞動監察舉報需要的資料如下:
1.投訴人的投訴登記表或舉報人的舉報內容;
2.投訴人或舉報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3.考勤記錄;
4.拖欠工資花名冊(要有拖欠單位負責人簽名摁手印);
5.與投訴人投訴案件有關的相關材料如施工協議或施工合同等。
二、勞動監察部門有什么職責
1.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
2.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3.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
4.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
5.協助做好勞動爭議案件的調查取證和調解工作或移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
6.對立案的勞動保障監察案件進行調查取證,并提出處理意見。
7.妥善處理企業職工罷工、集體上訪等突發事件,協調勞動關系,維護社會穩定。
8.做好勞動力市場、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的管理、監督工作。
9.負責報送勞動保障監察、勞動信訪等情況報表。
10.對勞動保障監察員進行培訓和監督。
11.忠于職守,秉公執法,勤政廉潔,保守秘密。
12.完成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和上級布置的其他工作。
三、公司欠工資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嗎
拖欠工資,不發工資、克扣工資勞動者可以打12333電話投訴,該電話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電話。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由于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關系,并要求經濟補償。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協調不成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找法網提示,對勞動仲裁結論拒不執行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