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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國帶薪年休假制度是為了保障勞動者的休息權而制定的,因此很多勞動者都對帶薪年休假有一定的了解,但是有些人對帶薪年休假的具體規定并不了解,因此在休帶薪年休假時很容易使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下面小編就帶大家一起來看一下2022帶薪年休假工資如何計算。
一、2022帶薪年休假工資如何計算
1、應休已休年休假工資的計算及支付。
年休假工資的基本規定在一般情況下職工享受年休假期間可以獲得與日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其具體計算公式為:職工本人月工資÷月計薪天數(21.75天)。
年休假所依據的月工資標準與《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標準基本一致。即:前十二個月應得工資總額-前十二個月加班工資總額后的月平均工資。如職工在本單位工作時間不滿十二個月的,按實際月份計算月平均工資。
月應得工資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工資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應得工資為用人單位代扣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個人繳納部分以及其他扣款前的工資。
2、應休未休年休假工資的計算及支付。
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的年休假少于應休天數,應當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平均工資標準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
二、職工因本人原因沒有休年休假用人單位是否需要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
此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不向職工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但用人單位需證明:
(1)單位安排了職工休年休假;
(2)職工因個人原因未休;
(3)職工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或有證據證明是職工不愿意休。
如無法證明以上事項,用人單位仍將面臨折現的法律風險。
三、職工離職時多休的年休假可以折回嗎
按照國家法律規定,用人單位當年已安排職工年休假,且休假天數多于職工已工作時間折算的應休年休假天數的,用人單位不能再扣回。但是,對于不是用人單位安排職工多休,而是職工自行申請多休的,其休完年假后又離職的,用人單位能否折回,即扣減勞動者多休部分的工資。對此,國家法律沒有規定,實踐中也存在爭論。
綜上,為避免多休的糾紛,建議用人單位不要允許職工提前預支年休。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2022帶薪年休假工資如何計算的相關內容,綜上所述,若職工享受了帶薪年休假,職工享受年休假期間可以獲得與日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若職工未享受帶薪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平均工資標準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若您還有其他疑問,歡迎登陸網站免費在線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