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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職工勞動保護
在職場中,女性職工因自身特殊的生理特征,時常受到用人單位的歧視性待遇。如用人單位制定不允許在職女職工結婚生子的霸道合約,擅自調崗或辭退懷孕女職工等。但實際上,用人單位的這些條款或行為通常均屬無效或違法的,女職工完全有權采取措施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國家法律法規因女職工特殊的生理特征,而實行了女職工特殊的勞動保護和待遇。在女職工在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等特殊期間,用人單位均應按照相關規定安排好女職工的工作任務及工作時間,同時不得擅自辭退處于孕期、產期、哺乳期三期女職工,亦不能降低三期女職工的工資待遇。如果女職工遭受用人單位歧視性待遇的,可依法通過勞動仲裁或勞動訴訟等方式,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