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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并且享有休息的權利、享有取得勞動報酬、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接受職業技能培訓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法》的規定,為勞動者提供勞動保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