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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職工福利費包括的內容
1,職工醫藥費
2,職工的生活困難補助
是指對生活困難的職工實際支付的定期補助和臨時性補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負傷、殘廢需要的生活補助
3,職工及其供養直系親屬的死亡待遇
4,集體福利的補貼
包括職工浴室、理發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兒所等集體福利設施支出與收入相抵后的差額的補助,以及未設托兒所的托兒費補助和發給職工的修理費等。
5,其他福利待遇
主要是指上下班交通補貼、計劃生育補助、住院伙食費等方面的福利費開支。
二、不屬于職工福利費的開支
1,退休職工的費用
2,被辭退職工的補償金
3,職工勞動保護費
4,職工在病假、生育假、探親假期間領取到補助
5,職工的學習費
6,職工的伙食補助費(包括職工在企業的午餐補助和出差期間的伙食補助)
三、職工福利費原則要求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3條第5款規定:“社會保險費的費基、費率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的規定執行。”目前,對于社會保險的繳費基數和費率的規定,體現在《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失業保險條例》,雖然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的繳費費率各不相同,但繳費基數均統一為職工工資總額。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4條指出:“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一)制度健全。企業應當依法制訂職工福利費的管理制度,并經股東會或董事會批準,明確職工福利費開支的項目、標準、審批程序、審計監督。
(二)標準合理。國家對企業職工福利費支出有明確規定的,企業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沒有明確規定的,企業應當參照當地物價水平、職工收入情況、企業財務狀況等要求,按照職工福利項目制訂合理標準。
(三)管理科學。企業應當統籌規劃職工福利費開支,實行預算控制和管理。職工福利費預算應當經過職工代表大會審議后,納入企業財務預算,按規定批準執行,并在企業內部向職工公開相關信息。
(四)核算規范。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應當按規定進行明細核算,準確反映開支項目和金額。
《勞動法》等相關法律中,對勞動者的權益是作出了較多保障的。其中,就有關于福利費的規定。但實踐中,很多用人單位可能并沒有按照規定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這種情況下勞動者可以采取措施維權,追究用人單位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