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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種提前退休政策
一、符合辦理提前退休的特殊工種:
從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種的生產或工勤服務人員,這類人員可以提前5年退休,即男年滿55周歲及其以上、女年滿45周歲及其以上。但還必須具備下述一個條件:
(1)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在該工種崗位上工作累計滿10年;
(2)從事井下和高溫工作,在該工種崗位上工作累計滿9年;
(3)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在該工種崗位上工作累計滿8年(上述工作崗位以下簡稱“特殊工種”)。從業人員只具備年齡條件,而從事特殊工種的累計時間達不到上面任一條規定年限的,不能辦理退休。
對原從事特殊工種工作并達到規定的累計工作年限,而現在在管理、技術崗位工作的人員,政策規定可以按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辦理退休。
特殊工種與非特殊工種的變動,用人單位應當在變動工種后一周內,辦理勞動合同變更手續,并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鑒證后,送社會保險機構備案,時間從鑒證之日起計算。
二、特種作業的范圍應包括:
電工作業;金屬焊接、切割作業;起重機械(含電梯)作業;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登高架設作業;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壓力容器操作;制冷作業;爆破作業;礦山通風作業(含瓦斯檢驗);礦山排水作業(含尾礦壩作業)。
三、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的辦理程序
(一)凡要求按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的人員,每月10日前向所在單位(或檔案代理機構)遞交提前退休書面申請,并提供本人從事特殊工種的工種名稱、具體從業期限及能證明所從事特殊工種的原始資料。
(二)所在單位或職工檔案托管機構對個人提出的申請理由、工種崗位、具體從業期限及原始資料結合個人檔案進行審核,并對要求辦理提前退休人員的年齡、工種、參加工作時間、從事特殊工種年限等基本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期五天。
(三)所在單位或職工檔案托管機構于每月20前將當月公示無異議的提前退休的名冊及個人檔案、個人補充的輔助材料報送縣人社局審核匯總,并于每月25日前上報市人社局審批。
(四)市人社局具體負責審批全市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實行每月審批一次,從審批的次月起計發基本養老金。
(五)縣人社局對不符合提前退休條件的,在市局審批的次月10日前將個人檔案退還給原單位或職工檔案托管機構并簡要說明不符合的理由。
(六)單位或職工檔案托管機構應在十日內將審批情況及不符合的理由告知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