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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做什么事情都是有法可依的。包括工傷事故的處理流程,這都需要在法律允許的范圍之內,按照流程進行工傷事故的處理,這樣的結果才是有利于用人單位和職工本人的。那么工傷事故處理流程是怎樣的?下面小編為您詳細介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工傷事故處理流程是怎樣的
1、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及傷殘等級的認定和鑒定分別需要兩個程序和兩個部門完成。
2、工傷的認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3、工傷認定后,再做勞動能力鑒定,通過勞動能力鑒定確定傷殘等級。 按規定,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 第二十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4、工傷的等級一定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結果說了才算,雖然按參考標準可以初步判斷為七至十級,但不能直接應用作為依據產生效力,所以要準確確定是幾級,還是要通過鑒定鑒定。
5、工傷期間的醫療費是肯定要致支付的,其它待遇和賠償可參照《工傷保險條例》有關條款執行:第二十九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6、上述合法要求,可先依法與用人單位協商,如果不給,只有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不收費),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用人單位索賠,如果用人單位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二、工傷賠償糾紛怎么解決
為了充分保護工傷糾紛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特別是保護工傷職工及其親屬的合法權益,我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對工傷糾紛現定了多種解決途徑。
1、申請行政復議
根據有關規定,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
2、提起行政訴訟
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在經過行政復議后,對行政復議還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3、申請調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協商解決
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按照處理勞動爭議的有關規定處理。根據《勞動法》第77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凋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可見,就有關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可以協商解決,申請調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訴訟。需要指出的是,提起民事訴訟之前必須先經過仲裁,否則法院不予受理。
上文就是小編對于工傷事故處理流程是怎樣的相關解答,一般來說,工傷事故的處理流程主要包括員工或者說用人單位在規定的時間之內,向當地的社保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在接到工傷認定結果書以后,如果沒有爭議的話,就可以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確定傷殘等級以后,協商解決或者是訴諸法律來解決工傷事故,這就要看用人單位的態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