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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綜述
一、勞動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則
在進行傷亡事故調查分析時,應按國家標準《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則》(GB6442—86)等規定執行。
(一)事故調查程序。死亡、重傷事故,應按如下要求進行調查。輕傷事故的調查,可參照執行。
1.現場處理:①事故發生后,應盡快救護受傷害者,并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擴大;②認真保護事故現場。凡與事故有關的物體、痕跡、狀態,不得破壞;③為搶救受傷害者需要移動現場某些物體時,必須做好現場標志。
2.物證搜集:①搜集現場物證,包括:破損部件,碎片、殘留物、致害物的位置等;②在現場搜集到的所有物件均應貼上標簽、注明地點、時間、管理者;③所有物件應保持原樣,不準沖洗擦拭;④對健康有危害的物品,應采取不損壞原始證據的安全防護措施。
3.事故事實材料的搜集。
(1)與事故鑒別、記錄有關的材料:
①發生事故的單位、地點、時間;
②受害人的肇事者的姓名、性別、年齡、文化程度、職業、技術等級、工齡、本工種工齡、支付工資的形式;
③受害人和肇事者的技術狀況,接受安全教育情況;
④出事當天,受害人和肇事者什么時間開始工作,工作內容、工作量、作業程序、操作時的動作或位置;
⑤受害人和肇事者過去的事故記錄。
(2)調查事故發生的有關事實:
①事故發生前設備、設施等的性能和質量狀況;
②使用的材料情況,必要時進行物理性能和化學性能實驗與分析;
③有關設計和工藝方面的技術文件、工作指令和規章制度方面的資料及執行情況;
④關于工作環境方面的狀況,包括照明、濕度、溫度、通風、聲響、色彩度、道路、工作面狀況以及工作環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質取樣分析記錄;
⑤個人防護措施狀況,應注意防護用具的有效性、質量、使用范圍;
⑥出事前受害人或肇事者的健康狀況;
⑦其他可能與引發事故有關的細節或因素。
4.證人材料搜集:盡快找有關證人作為被調查者,并認真考證證人的口述和其他提供材料的真實程度,這樣就可以搜集到真實的重要證材料。
5.現場攝影。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1)顯示殘骸和受害者原始存息地的所有照片;
(2)可能被清除或被踐踏的痕跡,如剎車痕跡、地面和建筑物的傷痕、火災引起損害的照片、冒頂下落物的空間等;
(3)事故現場全貌;
(4)利用攝影或錄相等手段攝錄下重點的情景,以提供較完善的信息內容。
6.繪制報告中的事故圖,包括了解事故情況所必需的信息。如:事故現場示意圖、流程圖、受害者位置圖等。
(二)事故分析程序。
1.事故分析步驟
(1)整理和閱讀調查材料;
(2)全面、詳細地分析下列內容:受害者的受傷部位和受傷性質、引發事故的起因物和致害物、傷害方式、不安全狀態和不安全行為等;
(3)確定事故的直接原因;
(4)確定事故的間接原因;
(5)確定事故的責任者。
2.分析事故原因
(1)屬于下列情況者為直接原因:
①機械、物質或環境的不安全狀態導致事故;
②人的不安全行為導致事故。
(2)屬于下列情況者為間接原因:
①技術和設計上有缺陷,主要是工業構件、建筑物、機械設備、儀器儀表工藝過程、操作方法、維修檢驗等的設計、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問題;
②教育培訓不夠,未經培訓或無證上崗,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術知識,安全生產意識差;
③勞動組織不合理。主要是工作安排不合理、隨意加班加點;
④對現場工作缺乏檢查或指導錯誤;
⑤沒有安全操作規程,或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不健全;
⑥沒有或不認真實施事故防范措施,對事故隱患整改不力;
⑦其他非直接原因引發事故的因素。
(3)進行事故原因分析時,應從直接原因人手,逐步深入到間接原因,從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再分清主次,進行事故責任分析。
3.分析事故責任
(1)根據事故調查所確認的事實,通過對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的分析,確定事故中的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者;
(2)在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中,根據其在事故發生過程中的作用。確定主要責任者;
(3)根據事故的后果和事故責任者應負的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三)事故結案歸檔材料的要求。
事故處理結案后,下列事故資料應整理歸檔:
1.職工工傷事故登記表;
2.職工死亡、重傷事故調查報告書及當地安全生產監察行政管理部門的批復;
3.現場調查記錄、圖紙、照片;
4.技術鑒定和試驗報告;
5.物證、人證材料;
6.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材料;
7.事故責任者的自述材料;
8.醫療部門對傷亡人員的診斷書及有關檢驗報告;
9.發生事故時的工藝條件、操作情況和設計資料;
10.處分決定和受處分人員的檢查材料;
11.有關事故的通報、簡報及文件;
12.注明參加調查組的人員姓名、職務、單位。
二、工傷事故的調查方法
工傷事故調查在工傷醫療。
16.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統計對象包括哪些人員?
由企業支付工資的各種用工形式的職工,包括固定職工、合同制職工、臨時工(包括企業招用的臨時農民工)等,發生傷亡均應統計,填寫在“本企業職工欄”內。事故傷及的本企業以外人員、行人、居民等,統計在“非本企業職工”欄內。
17.企業發生輕傷事故應如何報告統計?
企業發生輕傷事故后,應由負傷者或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原因等,立即報告車間主任(工段長),由車間主任(工段長)在當日(或當班)下班前報告企業負責人和廠安技部門。
單純的輕傷事故暫不填報《企業職工傷亡事故月(年)報表》。
18.什么是輕傷及輕傷事故?
輕傷是指造成職工肢體傷殘,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質性度損傷,表現為勞動能力輕度暫時喪失的傷害。一般指受傷職歇工在一個工作日以上,但夠不上重傷者。
輕傷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發生輕傷的事故。
19.什么是重傷及重傷事故?
重傷是指造成職工肢體殘缺或視覺、聽覺等器官受到嚴重傷,一般能引起人體長期存在功能障礙,或勞動能力有重大損失傷害。
重傷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發生重傷(包括伴有輕傷)、無死的事故。
20.什么是死亡事故和重大死亡事故?
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職工1~2人的事故。重大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
21.什么叫損失工作日、失能傷害?
損失工作日是指被傷害者失能的工作時間。
失能傷害分為三類:(1)暫時性失能傷害,指傷害及中毒者時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的傷害;(2)永久性部分失能傷害,指傷及中毒者肢體或某些器官部分功能不可逆的喪失的傷害;(3)永性全失能傷害,指除死亡外,一次事故中,受傷者造成完全殘廢傷害。
22.事故類別有哪些?
事故類別包括: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構傷害、起重傷害、觸電、淹溺、灼燙、火災、高處墜落、坍塌、冒頂片幫、透水、放炮、火藥爆炸、瓦斯爆炸、鍋爐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傷害。’
23.身體受傷性質的確定原則是什么?
受傷性質是指人體受傷的類型。其確定原則是:(1)應以受當時的身體情況為主,結合愈后可能產生的后遺障礙全面分析定。(2)多處受傷,按最嚴重的傷害分類,當無法確定時,應鑒定為“多傷害”。
24.人體受傷性質有哪些?
受傷性質有:電傷、挫傷、軋傷、壓傷,倒塌壓埋傷,輻射損傷,割傷、擦傷、刺傷,骨折,化學性灼傷,撕脫傷,扭傷,切斷傷,凍傷,燒傷,燙傷,中暑,沖擊傷,生物致傷,多傷害,中毒。
25.什么是起因物、致害物?
導致事故發生的物體、物質,稱為起因物。
致害物是指直接引起傷害及中毒的物體或物質。
26.什么是傷害方式、不安全狀態和行為?
傷害方式是指致害物與人體發生接觸的方式。
不安全狀態,指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質條件。
不安全行為,指能造成事故的人為錯誤。
27.借調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發生傷亡事故。如何報告統計?
借調外單位職工到本企業工作發生傷亡事故,不論其工資由哪個企業支付。借調時間長短,也不論雙方企業的經濟類型如何,均由借人企業按本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統計。并統計在“本企業人員”欄。
28.停薪留職工和已離退休人員。又被原企業或外企業聘用工作,發生死亡事故。應如何報告統計?
到哪個企業工作發生的傷亡事故,就由哪個企業按照本企業職工傷亡事故進行報告統計。
29.職工在病假、事假或公休假期間自行到外企業工作發生傷亡事故如何統計?
到哪個企業工作發生的傷亡事故,就由哪個企業按照本企業職工傷亡事故進行報告統計。
30.職工利用業余時間以承包形式完成本企業臨時任務發生傷亡事故,應如何報告統計?
職工利用業余時間采取承包形式,完成本企業臨時任務發生傷亡事故,無論傷及本企業職工還是雇用的外單位人員,均由本企業按職工傷亡事故報告統計。
31.企業租賃的各種運輸車輛和聘用的司機,在執行該企業的生產任務時發生傷亡事故,如何報告統計?
企業租賃及借用的各種運輸車輛,包括司機或另聘司機,執行該企業的生產任務,發生傷亡事故,應按本企業職工報告統計。
二、勞動傷亡事故勘查的注意事項
32.勞動傷亡事故與刑事案件勘查有何區別?
勞動傷亡事故現場與刑事案件現場勘查有著本質的區別,主要表現為:勞動傷亡事故案件中當事人沒有主觀故意,所以在現場客觀表現形式上有著很大差異;而刑事案件犯罪主體是故意犯罪。
33.勞動傷亡事故勘查重點有哪些?
(1)搞清事故發生的性質,為定性和查明事故原因提供客觀依據。
(2)注意將勘查重點放在與事故有關的廠房、線路、設備與作業場所上。
(3)注意清理、核實損失程度。清理核實財物的損失程度過程中,要尊重客觀事實,即不能夸大或縮小損失的程度。
(4)注意結合現場情況與傷亡者的損傷情況,綜合分析判斷認定責任人應負的法律責任,以便為事后政府和政法機關處理事故提供客觀依據。
(5)注意將勘查的重點放在事故的起源上,勘查出事故發生的直接起源點,由起源點追溯到各事故發生的源點上,以便以點帶面,全面鋪開,直到徹底查清勞動傷亡事故的所有事實真象。
34.勞動傷亡事故現場勘查的主要任務是什么?
勞動傷亡事故現場勘查的主要任務為:①查明勞動傷亡事故的性質,是勞動傷亡事故還是罪犯故意破壞刑事案件,是責任事故還是意外傷亡事故。②收集勞動傷亡事故現場的客觀證據,要充分利用各種現代技術手段,全面細致地去發現提取一切與勞動傷
亡事故有關的物證。③客觀地記錄并核實勞動傷亡事故所造成的結果。主要通過法醫技術人員對現場上傷亡人身情況的檢驗及技術人員對現場上設備財產損傷情況的檢驗鑒定等,便于及時正確并案查處提供客觀依據。④確定勞動傷亡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任何一起勞動傷亡事故的發生都或多或少地在現場上能反映出來,只要我們認真細致全面的勘查,就能客觀地分析出勞動傷亡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來。⑤確定勞動傷亡事故案件的責任者,亦是技術人員動鲞的主要目的之一,通過對勞動傷亡事故現場認真勘
查、檢驗鑒定,弄清了事故發生、發展的全過程,包括每一個環節,據此推出事故發生的責任者應該承擔責任的大小,以便于為勞動傷亡事故的后期處理工作提供客觀依據。⑥確定是否立案提供客觀依據,勞動傷亡事故一旦發生,通過現場的勘查,尸活體的檢驗鑒定,從而進一步查清事故發生的原因、性質與危害程度,為政法機關決定是否立案提供了客觀依據。
35.高空墜跌傷亡事故現場勘查應注意哪些事項?
(1)到達現場后,要詳細了解情況,重點是了解事故發生前后有無異常情況,包括有無不按操作規范的行為。
(2)注意發現隱患的存在,要加強對勘查人員的安全防范措施的教育。一旦發生隱患即停止勘查。待隱患徹底排除后再行勘查。特別是在勘查墜落途中障礙物體時,更應注意人身安全,千萬不可大意。
(3)詳細、具體記錄勘查中發現的不正常情況。
(4)對于傷亡者的損傷檢驗前,應先了解落地的姿式和部位。
36.礦井塌方現場勘查應注意哪些事項?
(1)詳細全面地了解塌方事故發生的經過。
(2)了解現場中原人數、現仍未搶救出來的人數。
(3)被勘的現場是否存在繼續發生塌方事故的潛在危險因素,如有應先排除隱患后再勘查。
(4)預計使用的勘查器材和設備到位和性能情況。
(5)在勘查中心現場時,要注意發現和搶救傷員。
(6)勘查人員要有自我安全防護措施。
(7)注意按照勘查程序進行,要詳細記錄固定塌方事故現場原始情況。
37.火災傷亡事故現場勘查應注意哪些事項?
(1)要注意了解火災發生的時間、地點與火勢情況,包括火災燃燒時氣味和煙的顏色情況。
(2)要注意了解火災發生前現場的原始情況、救火過程、現場變動和可疑跡象。
(3)要注意尋找起火點。
(4)注意發現引起火災的真正原因,是電線絕緣保護皮破裂還是人為因素引起,如未熄滅煙頭,火柴桿亂拋而引起火災等。
(5)要注意發現被埋人現場的尸體,查明其致死的原因。
38.什么叫瓦斯?瓦斯爆炸傷亡事故勘查的重點是什么?
所謂瓦斯即氣體,特指各種可燃氣體,如煤氣、沼氣等。
現場勘查的重點是發現提取到瓦斯殘留濃度,引起瓦斯爆炸的引火源以及爆炸現場源通風程度。[page]
39.塵煤爆炸傷亡事故勘查的重點是什么?
現場勘查的重點是:發現提取到塵煤的殘留濃度,塵煤的殘留粒度,以及引起塵煤爆炸的引火源。
40.瓦斯、塵煤爆炸傷亡事故勘查應注意哪些事項?
(1)全面、詳細了解事故發生前后經過。
(2)了解爆炸事故現場區通風設備情況,包括通風設備正常運轉、維修、保養等詳細情況。
(3)注意了解爆炸現場原CH4?;驂m煤粒度與濃度測定情況,特別要注意最后一次檢測的情況。
(4)注意了解爆炸現場中原通風設備以及其它電路陳舊損壞情況。
(5)注意了解爆炸現場后采取哪些措施,目前狀況如何,傷員搶救情況。
(6)勘查前要先關閉通往爆炸現場的所有電路,待現場送到了新鮮空氣并達標準再行勘查。
41.道路交通傷亡事故勘查應注意哪些事項?
(1)了解發生事故的傷亡情況。
(2)注意細小痕跡物證的發現與提取。
(3)注意發現提取被事故撞壓傷人體的組織。
(4)必要時要進行尸體與活體損傷檢驗,要注意檢驗傷亡者當時所穿衣服情況。
(5)記錄要細而全,客觀反映當時的實際情況。
42.什么是意外事故?意外傷亡事故勘查時應注意哪些事項?
意外事故通常是指受害人無法預見、不可抗拒的傷害事故,主要包括遭受自然災害、高空墜物致傷亡,或者遭受非本人私怨的搶劫致傷亡等。
現場勘查的注意事項是:
(1)了解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
(2)注意痕跡物證的發現與提取。
(3)被搶劫致傷的,要注意做好訪問筆錄,包括被傷害的過程、歹徒的外貌特征和作案工具、損失財物情況,以及有否報案并得到公安部門參與調查的情況。
(4)注意了解受害者的損傷部位和程度。
(5)因自然災害致傷亡的,要注意了解當時的天氣、環境被破壞的情況、危險性大小等。
(6)因高空墜物致傷的,要注意致傷物的性質和墜落的高度,擊傷人體的部位。
(7)全面詳細做好勘查記錄,注意收集旁證證據。
43.場地機械傷亡事故勘查應注意哪些事項?
(1)到達現場后,首先要了解事故發生的情況,再按事故現場的實際情況分工勘查。
(2)注意了解發生致人傷亡的機械的全部情況,包括產地、出廠日期、維修使用情況,有否曾發生類似事故。
(3)注意了解機械操作工人發生事故前后情況,有無異常發現,有否按操作規程操作,操作該機械的時間與熟練程度等。
(4)要通過事故單位領導和工人的調查,了解傷亡者有否經過專門培訓,有否普通機械操作上崗證或特殊工種作業上崗證,有否獨立操作過該機械,能否處理一般小的機械故障,是否熟悉作業環境,工作責任心如何,最近身體狀況如何等。
(5)根據實際情況邀請有關機械專家協助勘查分析機械的性能情況、有何種故障,現存的故障能否在發生時造成人員的傷亡等,找出事故發生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