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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也就是不動產權證,上面密密麻麻記錄著一些信息,但是大家都未必知道是什么意思,也不清楚什么是房產證上的使用期限?
【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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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上的使用期限代表什么?
廣西東方意遠律師事務所謝國才律師解答:
房產證上的使用期限代表的是土地的使用期限,也就是國有建設用地的使用權年限。
房屋產權是指房屋建筑產權的歸屬年限,按建筑類型用地性質不同可劃分為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和工業用建筑。一般情況下,住宅用地產權年限是70年;綜合用地產權年限是50年;商業用地產權年限是40年。
廣西東方意遠律師事務所謝國才律師解析:
房屋產權年限到期后的處理方式有自動續期和申請續期。
1、《民法典》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限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自動續期,這使得住宅業主感到安心。自動續期解決了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在期限上的沖突問題,消除了二手房購買者對土地使用權年限的后顧之憂,將促進二手房的流轉,有利于提高房屋和土地的利用效率。
2、如果是非住宅建設用地的使用權期限屆滿的,有約定的按約定,無約定的按照法律或行政法規處理。隨著后續法律法規的完善,配套法律、法規將對《民法典》相關部分進行補充。
房屋產權到期后的續費方式有: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準。獲得批準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2、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準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余價值給予相應的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謝國才律師簡介
擅長房地產法律事務,經驗豐富,對征地拆遷糾紛業務、債權債務糾紛、經濟糾紛、合同糾紛、婚姻家庭等業務也尤為擅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