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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攤面積,指每套單元商品房依法應當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包括: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等,以及為整幢服務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積。電梯房公攤面積則是指6層以上帶有電梯的房屋所需公攤的面積。
一般情況下,住宅類的商品房公攤面積大致在10%至25%左右;多層住宅的公攤面積約10%至15%;小高層住宅一般在20%以內是比較合乎常理的水平;而30層以上的住宅因為電梯數量的增多,公攤通常都在25%左右。
而各戶分攤公用建筑面積的計算方法為:
第1步:計算分攤系數
分攤系數=需要分攤的公用面積之和/各套內建筑面積之和=(總建筑面積之和一各套內建筑面積之和)/各戶套內建筑面積之和。
第2步:各套房的公用分攤面積=分攤系數×各套內建筑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