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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的最長期限為一年,也就是說取保候審的時間不能超過一年,但可以低于一年。法律作此規定的目的在于防止因為案件久拖不決而長期影響被取保候審者的人身自由等權利,同時督促辦案機關盡快辦結案件。司法實踐中,辦案機關幾乎都會采用一年的時間,很少出現不滿一年的情況。
在此,您還需要知道如下知識:如果在取保候審期間,偵查機關沒有調取到嫌疑人犯罪的證據,解除取保候審后,偵查機關將不會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當事人將不再是犯罪嫌疑人,也不會成為刑事被告人、不會被法庭審判,更不會被判刑,也不會留下犯罪記錄和前科,對自己的工作和子女參軍、報考公務員均沒有影響。因此,在被逮捕之前獲得法律幫助、爭取得到取保候審是非常關鍵的,嫌疑人和家屬應當特別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