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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上市公司并購的基本流程如下:
1、雙方就并購事宜進行協商;
2、征得被收購股權所有人的同意;
3、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準轉讓;
4、簽訂并購協議;
5、編制上市收購報告書及摘要提示性公告。
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的規定,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在一個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擬達到或者超過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編制權益變動報告書,向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提交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并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