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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在我國,離婚有兩種方式:對應有如下兩種財產分割方式:一、如果是協議離婚或調解離婚,男女雙方可以自由約定,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約定的內容不侵犯他人合法權利,不損害國家及社會公共利益,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都是合法有效的。二、如果是訴訟離婚,人民法院在判決時,一般情況下是夫妻二人平均分割財產。但也會考慮下列因素,根據每個家庭的實際情況做出具體調整比如:《婚姻法》第42條規定,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婚姻法》第46條規定,如果夫妻一方重婚,與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無過錯的一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婚姻法》第47條規定,離婚時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以少分或不分。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