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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近年來,上海發布了一系列的限購政策,政策條款較多,下面我僅就主要條款作簡要分析。
《上海關于促進本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有序發展進一步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的通知》規定:
首先,是單身人士(包括未婚、離異)的情況分析:
上海戶籍單身人士,個人單獨名下有房的,限制購買;個人單獨名下無房,但和父母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共有不超過2套住房的,可新購一套住房;超出該數量者限制購買。
非上海戶籍單身人士均被限購。
其次,是已婚人士的情況分析:
一、夫妻雙方都是上海戶籍的,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各自和父母共有不超過2套(含2套)可新購二套住房;若一方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如前述情況的,可新購一套住房;若其中一方和父母共有超過4套(含4套)住房的,限制購買。
二、夫妻雙方有一方是上海戶籍,另一方是非上海戶籍,需提供滿5年社保或滿5年個稅證明,可購買兩套房,首套房產證可單獨上非上海戶籍一人,第二套房產必須上海戶籍的人上產權證。
三、夫妻雙方均非上海戶籍的,家庭限購1套上海住宅,但夫妻雙方必須至少有一人社保或個稅,自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滿5年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