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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找法網特邀嘉賓律師:王婷婷。
遺產繼承,首先看被繼承人有沒有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如果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如果被繼承人沒有遺囑、遺贈扶養協議的,則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按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但在平均分配的基礎上,又會進行適當的調整,主要包括四種情況:
1、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2、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3、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雖然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但對需要扶養的被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分配遺產時,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