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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能把員工的工資全部扣光嗎
不能。
按照勞動法律規定,員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只要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如果因你的原因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注意:造成經濟損失須有證據,僅僅是工作失誤未造成損失的不算)應當賠償,但每月扣除的賠償金額不得超過你工資收入的20%且剩余的收入不得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
用人單位克扣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舉報或者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同時可以請求解除勞動關系和經濟補償金)。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勞動法》第五十條、《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和《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五條,都對用人單位依照法律和合同約定向勞動者足額、及時發放工資做了規定,不得隨意克扣和拖欠勞動者工資,不得將扣發工資作為處理職工的一種處罰性手段。
二、員工犯錯,用人單位可以罰款嗎
不行。罰款是《行政處罰法》賦予國家執法機關的權力,一般的用人單位沒有罰款權。因此公司的規章制度中如果有規定遲到早退罰款,曠工半天罰款一天的工資這樣的內容是違法的。員工可以不遵守這些違法的規則。一般來說員工遲到早退這些情況,可以通過人力資源管理中設置應急預案來解決。
我們可以了解到按照規定單位是不可以把職工的工資扣光的,職工即使在工作過程中給單位造成損失,單位還是需要按照最低工資標準來支付。以上這些律霸網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內容,如果還有什么疑問,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