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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武漢市漢陽區人民法院首件“行訴前調”字號案件以行政相對人撤訴方式順利化解,該案從立案到結案僅歷時5天。
湖北某科技公司等8家企業系漢陽經濟開發區某工業園區的購房業主,因向街道辦申請召開園區業主大會暨成立業主委員會未果,遂向該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街道辦履行成立園區業主大會籌備組并籌備召開園區首次業主大會的職責。收到起訴材料后,該院經初步評估審查認為,該案系涉企案件,且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適用調解方式更有利于快速、實質性化解爭議,遂在征求當事人意見后,將案件以“行訴前調”字號立案并開展訴前調解。調解中,漢陽區法院一方面與雙方當事人充分溝通,厘清爭議癥結;另一方面加強府院聯動,組織漢陽區房管局、經開管委會及案涉街道辦、8家企業座談溝通,面對面表達訴求、回應答疑。經多輪磋商協調,案涉街道辦積極履職,迅速啟動園區首次業主大會的籌備工作,并在園區張貼了《擬成立業主大會籌備組公告》。8家企業隨即主動撤訴,該案在進入訴訟程序前即實質性化解。
同時,該院堅持踐行能動司法理念、主動延伸司法職能,針對8家企業反映的園區不動產權證辦理、住房維修資金使用、基礎電費使用等問題,擬深入研判后向經開管委會發出司法建議,促進園區完善管理,為企業發展提供更加優質的配套服務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