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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作人員職務侵占罪判刑標準如下:
(資料圖)
1.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犯本罪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涉嫌職務侵占不一定會被拘留,職務侵占罪符合拘留條件的會被拘留。拘留的條件有: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經偵職務侵占罪立案標準如下:
1.必須是利用自己職務上的便利。
所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職權及與職務有關的便利作為條作。找法網提醒,職權是指本人職務、崗位范圍內的權力。
2.必須有侵占本單位財物的行為。
本單位財物,是指單位依法占有的全部財產,包括本單位以自己名義擁有或雖不以自己名義擁有,但為本單位占有的一切物權、無形財物權和債權。
3.必須達到數額較大的程度。
至于數額較大的起點數額,是指侵占公司、企業等財物5000元至2萬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