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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房產公證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公證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房產產權相關的證明材料,房屋買賣合同等;
4、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根據《公證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的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證機構可以要求補充。
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后,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證事項的法律意義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并將告知內容記錄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