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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發工資申請勞動仲裁的流程如下:
【資料圖】
1.到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
2.申請勞動仲裁材料,仲裁申請書兩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相關證據復印件和證據清單兩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
3.提交材料后,五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給予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后開庭審理之后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二、在以下情況下可以勞動仲裁:
1.因用人單位開除、除名、辭退勞動者及勞動者辭職、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
2.因執行國家有關工資、獎金、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的規定發生的爭議;
3.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包括因執行、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4.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沒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已形成事實勞動關系后發生的爭議;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三、勞動仲裁可以強制執行。
勞動仲裁強制執行流程:
1.提交書面申請執行書。
2.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裁決書原件而不是復印件。
3.申請執行的事項,只能是裁決書裁定的范圍,不可以提其他要求。
找法網提醒您,強制執行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執行文書的規定,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執行文書包括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書、裁定書以及依法應由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它們一經確定,義務人即應自動履行。如拒不履行,權利人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提出申請的權利人稱申請人,被指名履行義務的人稱被申請人,又稱被執行人。申請人是勝訴的一方,被申請人是敗訴的一方。執行程序是民事訴訟程序的最后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