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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借條簽名是打印的沒有用,這會導致整個借條就不發生法律效力。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借條無論是自己手寫還是機打下來的都是具備法律效力的,不過要求符合有關規定,那么借條才能有效。也就是說在判斷借條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時候,并不是看借條的形式。但是電腦打印的借條就需要注意一些問題,以免這些借條不生效。比如說,機打的借條的簽字必須是手寫的簽字,還需要有本人的手印。
若債務人的簽字不是本人親筆簽下的,則難免出現債務人抵賴的情況,或者狡辯這個簽名不是自己親手簽下的,以此來拒絕償還債款。那么這時候這張機打的借條也是不存在任何法律效力的。所以一定要注意,有關于簽字的地方一定要手寫。
法律快車提醒您,個人之間的借條,只要內容不違法就具有法律效力。借條的基本內容包括:債權人姓名、借款金額、利息計算、還款時間、違約罰金、糾紛處理方式,以及債務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備債權人姓名、借款金額、債務人姓名及借款日期,但符合借條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
借條過期了,當事人可以起訴,但是不一定會收到法院的支持。因為在我國,雖然訴訟時效能夠作為債務人抗辯的理由,但是法院是不能直接適用的。換句話說,就算借條已經過期,也就是法定的訴訟時效已經經過了,法院也不能根據這個理由來直接駁回起訴。法院尊重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允許債權人起訴,也允許債權人向債務人提出要求,只是法院不一定會支持債權人的訴訟請求。因此,借條過期了也能起訴,但是勝訴的可能性非常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