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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協議離婚后財產是能夠重新分配財產的,但是需要滿足這兩個條件:
一、在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向法院提出;
二、要有證據證明訂立協議時受對方欺詐或者脅迫等。
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的規定,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能夠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能夠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