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備2022018928號-30 投訴舉報:315 541 18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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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退房條件如下:
1、符合合同中約定的解除合同條件;
2、催告后三個月內,開發商未交付房屋;
3、房屋主體結構存在質量問題無法交付;
4、房屋交付后,出現嚴重影響正常居住的質量問題;
5、法律規定的其它退房條件愛你。
以上條件,滿足其一即可要求退房。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規定,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